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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乐易办”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8-26 11:44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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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深入开展“乐易办”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深入开展“乐易办”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企业群众、机关内部办事易、办事快、办事好,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乐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聚焦问题导向、效率优先,创新“乐易办”服务内涵,推进线上线下两线融合,健全完善九项服务机制,让企业群众在乐山办事更容易、更便捷,打造具有乐山特色的“乐易办”政务服务品牌,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一网办”。

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构建“智乐山”—“乐易办”网上政务服务专区,与四川政务服务网、“营商通”和“天府通办”APP等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开展政务服务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评价等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造乐山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市、县两级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公布全程网办清单、凭身份证件“一证通办”和凭营业执照“一照通办”事项清单。以公共服务事项移动办、行政许可高频事项集成式服务为重点,实现水电气缴费、公积金等8大类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不动产登记15个事项全程网办,推进700个高频事项移动办、200个行政许可事项套餐式主题服务。

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网上商城供应商通过乐山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进行注册、入库和交易;招标人(代理机构)场地预约,投标人报名、下载标书、缴退保证金等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一网办理。

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整合。

(二)推进“一门办”。

坚持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确因场地限制、安全等特殊原因暂不能进驻的,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对建立分中心的,应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指导监督。

推进水、电、气、通信光纤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联办。

推行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乐意听”窗口,接受企业群众咨询建议、投诉、“好差评”评价、政务服务办理需求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三)推进“一次办”。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出入境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梳理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在已公布的100项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基础上,再推出100项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对申请事项要件齐备的,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理。

深化政务服务“一窗受理”。调整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设立投资建设(工程建设)审批专区、商事登记专区、社会事务专区、民生事务专区、公共便民专区,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主要承担现场申请、网上受理、材料初审、材料流转和督办催办等工作。公安、税务、公积金、医保、社保、市政公用等事项窗口,由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受理、审批和流转等工作。除法定的转外环节外,主要审批工作均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完成。出件由前台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可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对办理结果邮寄送达。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四)推进“马上办”。

市、县两级分级清理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7类政务服务“马上办”事项清单。各部门统一授权“一窗受理”窗口办理“马上办”事项,健全授权部门与“一窗受理”窗口联动机制,推动“马上办”落地。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和查封登记等多项政务服务实现即时办结、当场领证,实现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90%以上。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数字经济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五)推进“代帮办”。

实行“企业联络员+代办员”制度,实施“一企一员”“一企一策”“保姆式”精准服务。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各类园区管理机构为一级代办服务机构,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市级行政审批部门为二级代办服务机构,市、县(市、区)要主动对接省级服务机关开展三级联动。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建立专门代办队伍,为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提供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深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领办、帮办服务,在窗口设立导办员,为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快速开展业务咨询、解答、引导办理等服务。对因老、弱、病、残、孕等原因导致办理业务较为困难的服务对象,由导办员协调相关窗口提供代帮办服务。

推动邮政网点代办帮办政务服务,将部分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延伸、下沉至邮政网点代办。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委编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六)推进“就近办”。

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布“就近能办”清单,推广市区一体“政务服务+金融”模式,将市本级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办理等业务向更多金融机构延伸,深化政务自助服务,推行7天×24小时“不打烊”自助终端服务,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让群众少跑腿,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需求。

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党员群众提供“一窗式”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整合。

(七)推进“提速办”。

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鼓励有条件地区压减至4个小时内,个体工商户登记当场办结。符合企业简易注销条件的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入企业开办环节。

压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间,一般政府投资项目8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企业投资项目70个工作日内办结,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60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会简易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50个工作日内办结,园区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45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速不动产登记时间,梳理企业群众“主题式”办事清单,以“清单制+时限制”再压缩抵押设立、存量房买卖、离婚析产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时间,市本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审查难度不大的高频登记业务分类推行“即时办结”“3.5小时内办结”。一般登记外的其他业务提速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内部操作流程,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法定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件编制时限由5个工作日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鼓励“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和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等领域,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欠缺的申请事项,将项目审批、监管事项及标准、完成时限一次性告知企业,企业作出承诺后,相关审批服务部门即先行给予办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环境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牵头。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八)推进“免费办”。

免费提供代办服务。对“嘉州英才卡”持卡人、列入全市的省市重大投资项目和挂图作战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以及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免费代办服务范围,实施代办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除外)。

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鼓励各地免费向新开办企业赠送法人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等5枚印章和个体工商户3枚印章。

免费提供寄递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事+网下寄递”模式,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通邮政寄递、快递送达窗口,开展免费邮政寄递、快递送达服务。

市本级所需上述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九)推进“协同办”。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协同办”,聚焦部门(单位)间办公平台不互通、格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流程繁琐等因素导致的信息不畅、效率低、成本高等突出问题,整合归集全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全面推行办公(非涉密)无纸化、协同化、一体化,推进部门间办公“最多跑一次改革”。

构建覆盖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的电子政务办公体系,全面清理、整合、各类办公系统(平台),非涉密事项一律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办理。

建立完善部门间网上协同办理机制,梳理、精简、优化跨部门业务流程,按“应上尽上”的原则,提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办公信息化水平,实现政务事项流转全程在线,印章证照全面共享,推进部门间事务办理“一次都不跑”。

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启用,2021年持续优化完善。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乐易办”联动推进机制。在乐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定期研究推进“乐易办”建设工作。建立“乐易办”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台账,严格执行营商环境“红黑榜”通报制,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严肃问责。

(二)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强化对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好差评”结果运用,定期发布“好评榜”,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差评”定期通报制度,对评价中“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差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立改立行。强化政务服务与“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平台协调联动机制,快速处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效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三)强化“乐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要聚焦九项重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形成更多具有乐山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并通过在乐媒体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智乐山”APP等平台广泛宣传,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宣传格局,扩大“乐易办”政务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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