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办事群众打字复印需求,现就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打字复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参加询价。
一、服务项目说明
(一)服务地点: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商务便民服务窗口。
(二)服务内容: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企业(群众)提供打字复印服务。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标准 |
单位 |
最高报价/元 |
1 |
打字(含打印) |
A4黑色(含打印) |
页 |
8 |
2 |
A4彩色(含打印) |
页 |
10 |
|
3 |
打印(含排版) |
A4黑色 |
页 |
1.5 |
4 |
A4彩色 |
页 |
2 |
|
5 |
复印 |
A4黑色 |
页 |
0.3 |
6 |
A3黑色 |
页 |
0.6 |
|
7 |
证件A4 |
页 |
0.6 |
|
8 |
扫描 |
A4黑色 |
页 |
0.5 |
9 |
A4彩色 |
页 |
1 |
(三)服务要求:我局免费提供场地(含水电和网络),中选企业自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扫描仪等设备各1-2台、熟练工作人员1-2名;服从政务服务大厅统一管理。
二、参选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效营业证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
(三)参加本次询价前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价要求及评选方法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服务内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企业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二)评选办法:评选小组按照参选企业报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综合报价最低的企业为中选企业。存在报价相同企业时,采取抽签或抓阄方式确定中选企业。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标准 |
单位 |
报价分值占比% |
1 |
打字(含打印) |
A4黑色(含打印) |
页 |
2 |
2 |
A4彩色(含打印) |
页 |
2 |
|
3 |
打印(含排版) |
A4黑色 |
页 |
2 |
4 |
A4彩色 |
页 |
2 |
|
5 |
复印 |
A4黑色 |
页 |
70 |
6 |
A3黑色 |
页 |
5 |
|
7 |
证件A4 |
页 |
10 |
|
8 |
扫描 |
A4黑色 |
页 |
5 |
9 |
A4彩色 |
页 |
2 |
|
|
合计 |
|
100 |
(三)参选企业数量:不低于3家。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一次报价,报价应是本项目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材料、运输、人员工资、设备维修(护)及耗损、利润、税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7日至8日 09 :00 至 17 :00(北京时间),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五、评选时间、地点及参选企业参与评选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评选时间:2021年5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二)评选地点: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五楼小会议室。
(三)参选企业应于评选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评选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价单(密封);
(五)以上文件中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六)参选企业应认真审阅公开询价文件所有的内容,如参选企业未能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视为参选资格缺失,责任由参选企业自行负责。
六、签订服务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选企业在中选后5个工作日与我局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服务期限和履约要求
(一)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 31日。
(二)履约要求:中选企业在服务期限内按报价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范围;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被有效投诉3次(含)的,我局有权当方解除该合同;服务期限未届满时,中选企业不得擅自撤出政务服务大厅,擅自撤出的应向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联系人:罗中群,联系电话:0833-242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