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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关于开通灾后补办损毁证件证照绿色通道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8-24 11:3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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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我市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部分企业、经营业主、市民相关证件灾后损毁,为切实解决受灾市民和企业实际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市政务服务大厅已开通企业和市民有关受灾损毁证件、证照(卡)补办"绿色通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业务

(一)市公安局网上公安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爆破作业单位许可(非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申请文件(盖公章)。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安类综合窗口。

5.电话咨询:0833-2414110,联系人:李斯煜。

6.网上公安已经开通的全程网办项目,请继续登陆乐山市公安局官网(网址https://sgaj.leshan.gov.cn/)"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办理即可。

(二)市民政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社会组织证件补办。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申请文

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

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523607,联系人:叶淑群。

(三)市自然资源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

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

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523603,联系人:陈杨。

(四)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辐射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427367,联系人:王思锐。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2.所需材料:提供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受理。

6.咨询方式:①窗口咨询: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②电话咨询:0833-2427369,联系人:凌雅芳、李凌宇。

(六)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船舶证书、船员登记证书。2.所需材料:2寸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或户口本。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生事务类5号窗口。4.电话咨询:0833-2427359,联系人:陈虹。

(七)市水务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取水许可证。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4.电话咨询:0833-2427360,联系人:陈中华。

(八)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所需材料:《补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补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还需提供已在本省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刊登损毁或者遗失作废声明的报刊或截图。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429011,联系人:张建春。

(九)市卫生健康委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类6号窗口。

4.电话咨询:0833-2427366;联系人:陈晓艳。

(十)市应急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所需材料: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填写补办申请书。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生事务类4号窗口。

4.电话咨询:0833-2447428,联系人:昌旭。

(十一)市人防办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通知书、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审批通知书。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类(工程建设)人防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494193;联系人:夏松。

(十二)市市场监管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按规定所需的相关材料(受损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遗失公告)。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商事登记类2号窗口和生产经营类3号窗口。

4.电话咨询:0833-2523605;0833-2523601,联系人:熊琴、梁美霞。

(十三)市林业园林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林业种子生产许可证。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

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

务中心3楼民生事务类4号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523608,联系人:陈蓉。

(十四)市城管局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建筑垃圾

处置许可证。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

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

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495523,联系人:袁芳。

(十五)市消防救援支队窗口

1.补办证照类别: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合格证。

2.所需材料:提供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补办正式

申请文件(盖公章)。

3.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

务中心3楼民生事务类4号窗口。

4.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5.电话咨询:0833-2523608,联系人:鲍斯瑶。

二、公安身份证件和户籍业务

特别说明:按照居民身份证及户籍相关管理规定,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由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具体办理。居民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办。

以下仅以市中区办理为例,其他区县居民请前往当地户籍窗口部门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及收费等情况,可参见市中区:

(一)身份证件和临时身份证件办理

1.身份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公民个人持户口本,到户籍管理窗口办理;无有效证件,可口述身份证号码,民警核查后办理。

2.应急临时身份证办理所需材料:提交办理正式身份证手续,在市中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3.所需费用和办理时限:身份证遗失补办收费40元、30个工作日领取;临时身份证收费10元,当场办理。

(二)市中区户籍事项办理

1.户口本遗失办理所需材料:家庭户户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管理窗口办理,无有效证件,可口述身份证号码,民警核查后办理。

2.户口本遗失办理免费。

(三)市中区户籍事项办理地点

张公桥派出所、泊水街派出所、上河街派出所、彭山路派出所、通江派出所、肖坝派出所、人民西路派出所、棉竹派出所户籍业务在市中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其它户籍均在管辖地派出所办理。

三、补办不动产证

(一)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如房产证为2006年之前办理需提供新编门牌号,房产证附图为手绘图纸的,还需重新测绘出具新的分户图;3.如有抵押,需贷款的银行提供银行同意函,如银行需一并换发他项权证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他项权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记录。

(二)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大厅4、5、6号窗口办理,遗失补证登记费用为10元。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33-2302986,联系人:雷炘怡、吴奕洁、冯姝。

四、补办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1.补办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120号车辆管理中心。

2.电话咨询:机动车行驶证0833-2420600;驾驶证0833-2420826。

3.联系人:冯晓磊。

五、补办社会保障卡

本人在所选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后,可同时办理补卡手续。参保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联系所选银行上门服务。

(一)补办手续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原所选银行服务网点,当场核对银行网点打印的《申领表》、贴上正反身份证复印件,确认无误后签字,再交由银行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

(二)领卡1.参保人在银行网点领取到预制卡片后,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502办公室完成卡面制作及社保功能写入。2.或由银行工作人员统一将预制卡送至502办公室完成卡面制作及社保功能写入后,再通知参保人前往合作银行网点领取。温馨提示:1.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请提交服务网点或自行销毁。2.办理补卡手续后,服务窗口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补卡期间,如生病可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入/出院手续。

六、补办乐电通卡

1.办理地址:嘉祥路1133号燃气公司营业厅、新村街2号自来水公司营业厅、海棠路燃气公司营业厅、凤凰路1号乐电水气综合营业厅、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窗口。

2.所需材料: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电话咨询:96500。

(一)水卡补办

1.办理地址:新村街2号自来水营业厅。

2.所需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电话咨询:96500。

(二)燃气本补办

1.办理地址:(1)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133号营业厅;(2)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窗口。

2.所需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电话咨询:96500。

七、补办电卡

1.办理地址:(1)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街道朝霞路728号黑桥供电局营业厅;(2)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国网乐山供电公司窗口。

2.所需材料:用电编号或电表表号。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电话咨询:0833-2195211,0833-2417001,联系人:廖彩琳。

八、补办乐山供水公司水卡

1.办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乐山供水公司窗口。

2.补办水卡所需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电话咨询:0833-2410533,联系人:马一芳。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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