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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度政务服务信息目标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7-07-03 10:33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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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中心),各部门窗口:

按照省、市加强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宣传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结合今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现将2017年度政务服务信息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信息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全市11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中心)。

(三)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

二、基本任务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中心)、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二)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三)各单位原则上全年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三、评分标准

(一)得分。政务服务信息得分由报送得分和采用得分构成。报送得分:信息每条记1分,调研每篇记10分。采用得分:信息每条(市政务服务中心1分,市委、市政府2分,省政务服务中心4分,省委、省政府及以上8分);调研每篇(市政务服务中心10分,市委、市政府及以上15分)。信息调研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0分。单条(篇)信息调研采用得分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二)扣分。末按时完成信息报送数量任务的(每周、每月按时报送数)每次扣2分,上报信息严重失实的每条扣4分,被领导签字批评的每次扣8分。扣分以月为单位,扣完当月得分为止。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不参与评先评优。

四、考核运用

(一)政务服务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效能目标考核。

(二)实行政务服务信息排名通报制,每季度通报一次。

(三)政务服务信息工作采取单项考核,年底对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全市政务服务系统通讯员队伍,在市政务服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改进和加强政务信息工作。

(二)政务信息通过党政网公文交换系统、QQ等途径报送。涉密信息严禁外网报送,重大信息请及时通过内网报送。

(信息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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