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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政务服务(2018年第1期)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8-02-07 03:00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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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政务服务区域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乐山市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自2016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紧紧围绕打造全省“程序最简、办事最快、服务最优”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坚持以行业国标、省标基本框架和核心指标为前提,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结合乐山地方实际,经过一年来的改革实践和探索总结,形成了6项政务服务区域性地方标准,并报经四川省质监局审查批准,于2018年1月25日正式对外发布实施,这是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发布当天,新华社、四川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经济日报、乐山日报、乐山电视台、乐山新闻网等多家全国省市主流媒体给予积极关注和对外报道。

6项政务服务区域性地方标准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一窗受理”服务规范》。此标准是目前四川省在该领域内首个且唯一标准。该标准对乐山开展行政许可“一窗受理”改革的实践探索进行了系统总结,从许可范围、基本要求、服务质量等7个方面,对行政许可“一窗受理”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逐环节进行了细化量化,同时对全流程服务质量和监督考核制订了具体要求。标准发布实施,标志着乐山对改革探索到有章可循的操作层面予以固化,为全市乃至全省行政许可“一窗受理”改革和加快推进公共便民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积累了经验,对于全面改进和提升行政审批质量效率将发挥积极作用。《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此标准在省标基础上,结合乐山实际,重点对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机构的选址要求、规划设计、建筑外观、服务设施、标识标牌等方面进行了再细化、再规范、再提升,既有行业硬指标、又有乐山新特点。标准的发布实施,为规范全市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见成效创造了条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该标准旨在解决过去办事指南制作“四不”(不统一、不规范、不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明确对办事指南的要素设置实行11公开,采取动态调整,尤其对要求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部分,明确规定不能将无法律法规规定或部门为规避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列入办事指南,内容力求做到删繁就简,通俗易懂,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重点明确了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对大厅各个窗口服务的规范运行、文明礼仪、提供服务方式等以标准形式推广,对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进行全面规范统一,着力树立政府对外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工作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覆盖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电子数据监察和行政效能视频监察。该标准主要是对所有窗口运行的监察方式、监察内容、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指标进行了量化,力求对窗口服务评价指标分类更加丰富科学、清晰实用,促进窗口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政务服务民情访调与监督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把积极建立推行“民情监督员”制度,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区、企业、群众等参与全市政务监督,反映群众心声,作为党委政府与企业群众有效沟通的又一重要平台,作为不断转作风、强效能的又一抓手,从民情监督员的基本条件,监督职责、方式方法到问题收集、流程办理、跟踪整改、结果反馈、社会评价等进行了规范细化,形成了可操作的社情民意收集处理管理办法,从而多渠道倒逼服务部门问题整改、作风转变、效率提升。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中心将重点抓好6项区域性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建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引领,重点县、乡、村为试点带动的标准化试点实施机制,确保标准化试点成果迅速在全市四级政务服务窗口落实落地。同时,中心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试点改革,确保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的验收。特别要借此试点改革之机,探索建立一套用标准管人、用标准管事、用标准规范服务行为的乐山政务服务地方品牌,全面提升乐山政务服务水平,为构建乐山更加满意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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