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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9-11 05:45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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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任务落实。认真总结提炼推广市中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行政审批局、乐山高新区营商环境局,在市中区召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场会。结合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召集市住建、国土等窗口负责人,分析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精简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经济和外事局清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和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措施,督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延伸拓展与应用,拓展一体化平台功能,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培训和督导;加快"一门办"事项集中度,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数、入驻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马上办暨一窗受理专区",将入驻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一窗受理",统一接件和送达审批结论;开展了"全国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运用培训,组织涉及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的部门进行优化审批流程,依托市纪委监委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全市县域政治生态预警系统进行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充分利用党组会会前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一届省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七届市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学习主题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先后在"一总部三基地"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开展营商环境督查调研;开展进驻市政务大厅的34个窗口部门(单位)和6个分中心的分管领导和窗口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调研座谈,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开展调研;围绕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申请建筑许可"指标等十大类指标到40余个市级部门调研,进一步找准我市营商环境突出的短板和问题,掌握我市营商环境现状。

二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三是坚持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坚持把"学习强国"作为宣传意识形态重要载体,加强对干部职工正面教育引导,做到了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全覆盖,安排专门的学习管理员,对学习情况进行指导、督导。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学习了《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二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加强党员规范化管理,及时转接党员党组织关系;加强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了"优秀窗口"和"服务明星"月度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严格窗口工作人员选派,把住进出两道关口;关心关爱窗口工作人员,对达到派驻期满的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员,及时与本人沟通,征求个人意愿并反馈派驻单位,对调回原单位的同志及时出具工作鉴定;健全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加强队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修订完善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机关办文培训,严格文件审批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三是加强窗口一线指导。召开窗口座谈会,协调解决窗口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优化一窗分类接件功能布局,合理设置窗口,有效解决窗口忙闲不均的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保密规矩意识。进一步学习了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规范涉密文件的管理,修订保密制度。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修改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形成民主生活会常态化机制。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贯彻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加强大厅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定期对窗口和工作人员情况进行考评通报,激励他们争当"优秀窗口"和"服务明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8908132576;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电子邮箱:156721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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