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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营商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9-23 09:5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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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受理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窗口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负责对政务服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对全市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行政权力、电子政务大厅平台的日常管理。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负责制定全市惠民帮扶规划、帮扶项目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改革试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指导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继续指导市中区、夹江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两地相继完成行政审批局组建,加快新场地标准化建设,实现全面有序运行。对两地开展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建好行政审批局,一颗印章管审批》综合调研报告,总结改革经验,提出问题建议,供各地改革参考。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配套改革。以不动产登记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整合住保、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办事流程,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式"受理。窗口由17个减少为6个、减少65%;建立共享机制,由不动产统一收取、保管申请材料,住保、税务共享,申请材料由27个减少为3个、减少89%;取消住保受理、审核、出告知书流程,受理时间由3天减少到40分钟;证书办理时间由12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提速58%,彻底改变过去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多次提交材料、多次排队、多次来回跑的问题,实现了只找一个窗口、只提交一套材料、只跑一次路的群众愿望。设立政务服务"马上办"专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一窗受理"管理,全年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100%。三是加快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评估验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实施事项要件标准化,办理流程规范化,服务方式精准化,将政务服务工作整体纳入标准化管理,构建起涵盖市、县、乡、村的"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制订并发布区域性地方标准6项、内控标准632项,形成了覆盖59个入驻部门窗口的4大支柱体系、17个子体系,取得明显的成效。

2.抓牵头协调,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按照"谁审批、谁辅导、谁代办"的要求,稳定230人的市级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员队伍。为全市33个"挂图作战"重大投资项目的115个子项目建立档案,实行审批进度、问题、结果台账管理。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投资项目2554个,涉及投资金额2531亿元,办理审批事项7985件。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审批人员深入"一总部三基地"送政务服务进企业16次,解决各类困难问题32个。实施"两线三级"联动,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代办服务协调管理,"乐山致江路桥桥梁新建工程"通航条件审批提速50%,井研公墓迁建项目5个工作日解决了业主3个月未解决的问题,实现跨层级审批大提速。二是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组织召开20余次(市、县)推进一体化平台专题业务培训会,培训工作人员1300余人次,发现解决问题近万余次。全市共认领事项19224项,各级各部门在平台配置"全程网办"和"原件核验"事项18228项,网上可办率94%;配置"最多跑一次"事项17677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1%,梳理确定8963个申请材料拟通过平台核验共享,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占比42%,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8年度工作目标。乐山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公安数据专网试点工作,努力为全省"四川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贡献乐山智慧。截至目前,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整体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在平台共申请办件2581142件,办结2549788件。三是加强"一网一门一次"事项清理监管。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入驻办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市本级涉及38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累计为791个大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0(未含气象局4项),行政确认事项3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8项,公共服务事项369项(含住房公积金事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占87.3%,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占82.3%。同时,加快推进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场地改建,届时除对场地有特殊需求的政务服务外,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必进"。

3.抓管理督导,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加强大厅管理服务。认真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优化窗口设置和布局,完成政务服务群众接待窗口、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场地设置。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智能化建设,设置出入境自助服务区,增添出入境、税务等8个单位设置自助服务机25台。扎实开展"双创"工作,推进"厕所革命",增添大厅设施设备,完善各类标识标牌和公益广告、文明宣传标语48幅。完善《窗口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政务大厅管理规范》等4项管理制度,建立月报和月评优评先机制,全年通报表扬"服务明星"92人次、"优秀窗口"21个。坚持以服促管,加强脸谱考勤、大厅巡查、教育培训,实现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双提升。二是强化效能督查督办。制定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全市效能建设考核目标,加强电子视频监察,实现行政效能监督全面覆盖。每星期定期开展一次行政效能视频电子监察和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通报4期、效能建设通报12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组织召开政务服务民情监督员工作会议,畅通意见收集和反馈渠道,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做好"心连心"服务热线交办工作,办理群众诉求事项36起。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管,配合市法制办、市检察院牵头部门做好行权部门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上网公开受理案件。三是指导基层脱贫攻坚。印发《关于切实抓好全市脱贫攻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开展对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同步全覆盖指导,督促各地保障投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顺利通过脱贫摘帽检查验收。加强马边彝族自治县建设乡高石头村对口帮扶工作,持续落实专人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从人、财、物上加强保障,巩固脱贫摘帽成果,确保致富奔康。

4.抓服务优化,推进行业队伍建设。一是深化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主任、副主任、科长分别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每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和专题党课内容,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领导上党课6次,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认真开好党组会,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全年召开党组会18次,审议议题90个,听取党总支、财务监督小组工作汇报3次,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12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规范"三会一课"管理,持续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以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更好开展。二是做实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政务服务系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取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效。"虚功"实做,学以致用,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3次,营造浓厚的"大学习"氛围。组织开展覆盖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的"大讨论",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通过"走出去""下沉式"调研,形成"大调研"成果材料7个,为开展好新时代政务服务工作提供重要的遵循和参考。三是持续加强行业建设。认真分解落实《乐山"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任务,开展"服务效能提升行动",围绕年提速5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明确承担的6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努力通过对标补短,提升群众获得感。扎实整改李克强总理批示的"人民群众烦心事"反映的问题,针对反映的5大类问题和5个方面群众期待提升事项,由表及里解剖"麻雀",由浅入深查找"症结",立足"服务无止境,窗口无小事",制定20余项针对性整改措施,对个别窗口高峰期排队长、大厅服务设施不齐等问题限时整改完成,逐项"销账"反馈。认真配合完成市政协、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心的民主评议和巡察工作,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纳入预算的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心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40.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2.28万元,下降16.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较2017年减少了行政运行类项目建设资金,如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升级改造、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QQ截图2019092310213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2.9万元,占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万元,占0.0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QQ截图201909231021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0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万元,占58.77%;项目支出329.84万元,占41.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QQ截图201909231022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0.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2.55万元,下降16.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较2017年减少了行政运行类项目建设资金,如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升级改造、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QQ截图201909231022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0.06万元,下降16.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较2017年减少了行政运行类项目建设资金,如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升级改造、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QQ截图201909231022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9.42万元,占86.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89万元,占8.13%;医疗卫生支出10.4万元,占13.03%;住房保障支出33.29万元,占4.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QQ截图201909231022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97.99,完成预算88.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1.58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204元未及时报销结转2019年支付。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29.84万元,完成预算7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电运行、窗口工作人员午餐和外墙维修项目支出因电表故障少计电费和工程维修质量保证金等原因结转2019年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204元未及时报销结转2019年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25.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加强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公务车辆使用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7万元,占7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23.2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QQ截图20190923102236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万元,完成预算32.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4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务车辆使用频次较2017年度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调研、参加重要会议、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完成预算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2018年较2017年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放管服"和政务热线运行情况调研2次,接待费0.16万元;市(州)政务服务机构考察学习7次,接待费0.6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650.9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整体支出平稳,全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在我市的落实落地,以"便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标,将"一窗受理"改革向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逐步延伸,全面拓展政务服务功能。全面落实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机制,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和"线上线下"融合。坚持问题为导向,优化办事项流程,精简各类不合理、不合法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和企业办证难、办事难、多次跑等问题,让群众感受到真正的便利和实惠,全省政务服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居全省第二名,实现全年绩效目标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实施完成的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和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率先在全省范围内颁布并实施6项区域标准,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标准服务体系,受到国务院和省级相关部门肯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6万元,执行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乐山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共计标准659项,其中,通用基础28项、服务提供标准576项、管理标准34项、岗位工作标准21项,促进了涵盖"市、县、乡、村"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延伸贯标培训、全面考核督查的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抓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对各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提高标准实施覆盖率,针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实时指导,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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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7万元,比2017年增加17.42万元,增长68.99%。主要原因是清理规范2001-2018年档案、驻村帮扶、新增7个分中心行政效能视频监控数据传输服务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物业服务管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电梯,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主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务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离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一级预算。纳入预算的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心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受理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窗口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负责对政务服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对全市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行政权力、电子政务大厅平台的日常管理。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负责制定全市惠民帮扶规划、帮扶项目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控制用工2名,下属事业单位乐山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实有行政人员16名,机关工勤1名、长聘人员2名,事业人员6名。退休人员4名,其他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合计7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2.9万元,占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万元,占0.0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合计80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万元,占58.77%;项目支出329.84万元,占41.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明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18年,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要求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结合单位实际同步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50.97万元,其中涉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预算304.09万元,主要为窗口工作人员午餐、水电运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电子政务大厅运行等政务运转类支出。一年来,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便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标,全面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深化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改革,全面落实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机制,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和"线上线下"融合。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联办事项流程,精简各类不合理、不合法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和企业办证难、办事难、多次跑等问题,让群众感受到真正的便利和实惠,打造便捷、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年接待办事群众100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0万余件,群众满意度95%,全省政务服务考核获第二名,实现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2018年度收入783.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56.87万元,支出800.04万元,执行完成85.1%;结转和结余2019年度140.04万元,结转和结余14.9%。一是及时调整并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围绕"三定"规定梳理业务流程和风险点,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合同管理、风险评估等23项制度,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并有效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会议相关规定和要求,无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和会议支出。三是厉行节约,依法管理机关财务活动。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付比例;统筹机关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机关正常平稳运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听取相关科室意见,优先保障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支出,加强机关经费收支监管,聘请中介机构定期开展审计,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无专项预算资金安排。

(三)结果应用情况。

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开展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评价情况和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指定位置和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根据评价结果,对资金支付、预算编制和执行适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财务活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2018年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72分。具体得分情况为部门预算编制7分,预算执行11分,综合管理34分;整体效益20分。扣除不适用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折合后得分为96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近年才开始开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设计缺乏具体的、科学的方法,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相关绩效评价工作也做得比较粗浅,难以满足上级对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二是部分会计核算内容难以进行绩效评价。财政支出范围广,许多带有公共产品特性的支出,难以用量化指标衡量,而定性指标又具有较大的主观性,评价工作在具体指标和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三是评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才缺乏且增加单位经费支出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四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范围和广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以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考核绩效化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宣传培训,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绩效管理意识。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机制、事中控制机制、事后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绩效管理体制。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的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作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全面监督、科学评价单位绩效管理情况。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评价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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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国标委服务联〔2012〕47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标委办服务函〔2014〕195号)文件精神,结合乐山实际,我们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乐山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一)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格局已然形成。随着国家经济整体的高速发展和生态化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一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产业化和产业链的形成更进一步推进这一模式的健康生长。在我市这一整体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与之成长配套的各类服务设施、机构应运而生,故本项目建设时更多地考虑到了区域经济格局的整体化问题。

(二)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服务机构与服务,也正在按照"一站式"的要求实现着互联互动。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来临,"互联网+"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种趋势也必将促使服务模式的多元化、延伸化、高技术化、信息化、便捷化,甚至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政务服务机构也不得不适应这些新的要求,寻求新的服务模式,以体现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

(三)多元化的服务模式与用户体验需求日益增长,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在服务内容上,已打破传统格局,服务内容正在向着多样化、复杂化、温馨化、体验化等方式发展,传统单一的"一条龙式服务"已经不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四级联动政务便民服务的标准化,不仅是多元化用户体验的目标,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以市级政务服务大厅为载体,创建规范、完整、协调和有效的具有乐山特色的四级联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形成示范效应和探索路径,为下一步将乐山市所辖区县、乡镇村组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纳入标准体系奠定基础,最终创建一个覆盖全市并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四级联动"政务服务模式。综合评估得分95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创新之举,是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2014年起,各地已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引入政务服务标准化理念,全力探索并努力构建适合自身改革和发展需求的服务体系,运用标准化的服务方法向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乐山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作为全国首个地市州级别的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将标准化作为一种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可以有序、有效、有条理地解决服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效率问题、秩序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在我市率先开展"四级联动"政务便民服务标准化试点,将标准化建设应用于各级政务便民服务评价,进一步提炼服务成果,打造有乐山烙印的政务便民服务品牌,从而使"四级联动"成为我市的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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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绩效

(1)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的有效构建。通过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刚性效应,对政务服务过程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紧紧围绕服务职责核定、服务事项清理、服务流程再造等方面,构建形成了乐山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共计标准659项。其中,通用基础标准28项、服务提供标准576项、管理标准34项、岗位工作标准21项。

二是"四级"服务机构的规范建设。围绕实现"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目标,全面构建了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11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2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224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网底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从规划设计、机构布局、建筑设施、服务设施、窗口设施、标志标识、应急管理与物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市统一,特别明确了村级便民服务室(代办点)建设要求,为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一窗受理"改革的创新服务。以减少办事手续、办事环节、办事时限为核心,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目标,对行政审批实施流程再造,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瘦身"为191项,精简申请材料440项,精简率达到22.4%。同步开展公共(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力求做到"程序最简、办事最快、服务最优",《"一窗受理"服务规范》,重点解决了群众多头跑问题。

四是政务服务大厅的统一管理。设立市政务大厅服务管理机构,围绕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机构设立、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进行规范统一,对大厅各个窗口服务的规范运行、文明礼仪、提供服务方式等以标准形式推广。围绕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硬件设施、标识标牌等进行形象统一,开展了"标准化现场管理"建设,营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围绕大厅便民设施建设,配置了导询服务台、咨询员、自助体验区和自助网络服务等,还从"一支笔、一张便签、一副老花镜"等细节着手,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细致、贴心的服务,树立政府对外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通过2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9%。

五是监督与评价的客观公正。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客观真实地反映办事群众、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情况。特别是对民情访调工作流程、建议处理流程、整改及评价等内容进行了标准规范,形成了全面系统的社情民意收集处理管理办法,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是多元化服务的系统构建。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不断加大对网络信息电子化办件工作的投入。开通"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乐山站"和手机APP,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市民办事讲堂"12期,为1450余名企业工作者、办事群众提供面对面线下服务。通过多渠道咨询服务,千方百计"教会群众办事",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申请材料"一次性合格率",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

(2)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乐山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将不断提高政府政务服务的效率,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结合,有效提升政府形象,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进而实现全市各级政府优质政务便民服务实施、评价的系统化归纳和推广运用。

将公众满意、服务群众作为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四级联动"的不断深化,始终坚持服务导向和公民导向,在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的同时激活社会创造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市场腾飞添砖加瓦。

三、存在主要问题

延伸贯标宣传、全面考核督查的力度不够。虽然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标准化服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实时监控。但未对监控结果逗硬,并未将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标准运行过程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在年度考核中未给予加减分,未对先进窗口、先进个人通报表彰。

四、相关措施建议

持续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试点项目两年来标准实施的经验、成效,不断探索"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在"十三五"期内,通过"统一阵地建设、拓展'一窗受理'、延伸贯标宣传、全面考核督查",有序提升全市政务机构标准化水平。努力抓好乐山政务区域性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对各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提高标准实施覆盖率,针对实施标准化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跟进,实时指导,进一步巩固试点标准化建设成效。坚持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政务服务品牌相结合,着力发挥好标准的杠杆作用、规制作用和引领作用,全力打造一套用标准管人、用标准管事、用标准规范行为的乐山政务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乐山政务"四级联动"服务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带动效应。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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