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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 通 知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8-11-13 11:37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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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保局、市税务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保局、市税务局制定的《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已经中心党组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此方案和中心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确保8月1日改革试点如期运行。

附件: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附件

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等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部署,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保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结合乐山实际,围绕不动产登记这一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制定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仅适用于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市政务中心的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存量房买卖以及抵押、查封、继承、变更、异议等群众办理高频登记事项。

(二)工作目标。从适应公众对依法办事、方便办事、简单办事、高效办事、公正办事的期待和需求出发,整合群众办理"房产交易"业务的涉及住保、不动产、税务窗口,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中办理、一窗多样送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实现群众办理房产交易"最多跑一次"目标。7月31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8月1日起进入试运行阶段,8月底前实现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下,乐山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事项5个工作日出证,12月底前力争实现当场出证。

二、窗口设置与职责

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窗口设置分为不动产登记(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其他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以及综合咨询窗口三大类,其具体设置方案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设置

前台窗口:

1.窗口名称:不动产登记(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

人员构成:每组窗口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人,市住保局1人,市税务局2人组成。共设3组,业务通办,合计12人。

工作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登记资料审查、问询及受理,指导申请人填写《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产权交易申请表》,出具受理回执单。需要进行数据关联的,内部流转权籍调查人员办理,办理结果内部流转受理窗口。问询申请人证书邮寄事项,需要邮递证书的,告知邮递窗口。与市住保局共同核实涉税不动产信息查询。市住保局负责购房资格审查、存量房和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打印网签合同并指导用户签订,同步完成相关备案手续。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核实涉税不动产信息查询。市税务局负责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代开发票。税票复印件内部流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件交办事群众。

2.窗口名称:领证窗口。

人员构成: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人,商业银行1人组成,共设一组,合计5人。

主要职责:负责制作不动产证书、开票、收费、发证。

后台窗口:(全部集中于前台窗口后)

1.窗口名称:房源核验窗口。

人员构成:由市住保局3人组成,共设3组,对应前台不动产登记(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合计3人。

工作职责:负责不动产登记(存量房交易)房源核验工作。市税务局将查询单内部流转房源核验窗口,核验人员5分钟内出具核验查询结果,内部流转前台窗口税务工作人员。

2.窗口名称:数据关联窗口。

人员构成: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人组成,共设3组,对应前台不动产登记(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合计3人。

工作职责:核查房屋、土地登记信息,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出具数据关联单,内部流转前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3.窗口名称:扫描窗口。

人员构成: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保局各1人,市税务局3人组成,对应前台不动产登记(存量房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合计5人。

工作职责:对申请人提交资料按申请人进行扫描存档。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从中下载。

(二)其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设置

1.窗口名称:抵押权登记一窗受理综合窗口

人员构成:每组窗口由市住保局1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人组成。共设4组,合计8人。

主要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申请资料审查、问询及受理,指导申请人填写《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产权交易申请表》,出具受理回执单。市住保局负责审查申请资料,对房屋面积、抵押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核。

2.窗口名称:查封登记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含市住保局综合查询窗口)

人员构成:每组窗口由市住保局1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人组成。共设2组,合计4人。

主要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受法院送达文书,签收送达回证。市住保局负责核实房屋登记历史数据,进行房源核验。协助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对外查询,出具查询结果。

3.窗口名称:其它产权登记(变更、继承、异议等)一窗受理综合窗口

人员构成:每组窗口由市住保局1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人组成。共设3组,合计6人。

主要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申请资料审查、问询及受理,指导申请人填写《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产权交易申请表》,出具受理回执单。市住保局负责审查相关资料,进行房源核验、产权及面积管理。

4.窗口名称:增量房纳税窗口

人员构成:由市税务局6人组成,共设3组。

主要职责:负责增量房(一手房)纳税申报受理、税款征收。

5.窗口名称:扫描窗口

人员构成:由市住保局2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人组成,合计4人。工作职责:负责收件资料的转交、扫描、上传。

(三)综合咨询窗口

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税务局、市住保局各抽调1人组成。主要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引导、咨询、资料初审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整合申请材料。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整合市住保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要求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形成一套一次性材料清单,由所涉及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后,向办事群众公布。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梳理形成办事指南,并印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依法依规缴纳的税费,在受理环节由窗口一次性告知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并收取费用(不动产登记费除外,在领证时缴纳)。完成时间:2018年7月15日。

(二)编制办事流程。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一窗受理"综合窗口设置及职责编制统一的对外、对内办事流程,由所涉及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后实施。对外办事流程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向办事群众公布。内部办事流程、对外办事表单、内部有关文书由所涉及部门负责。完成时间:2018年7月15日。

(三)区域布局调整。市住保局、市水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设置及职责结合自身实际提出需求意见,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后拿出布局方案,由所涉及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区域布局调整涉及的前后台修整、网络调整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公设备由部门在现有设备中统一调配。完成时间:确认布局方案7月初,完成布局调整7月底。

(四)培训与模拟运行。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组织前后台之间的流程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组织模拟运行,查找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完成时间:培训在7月中旬完成,模拟运行在7月下旬完成。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手段,是真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的重大改革举措。参与改革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服从改革工作安排,明确牵头领导和承办科室,落实专人负责,通力协作,全力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后勤保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实体大厅调整、设施设备配备、网络调试、档案保管利用等保障工作,纸质档案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存,其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拍照、复印等,不动产中心应当提供查询便利。确保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在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启动试运行,力争体现乐山改革精神,改出乐山经验,展现乐山亮点。

(三)加强检查考核。市效能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把推进乐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和窗口评优评先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阻碍改革推进,影响群众办事,损害政府形象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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