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9〕18号)和市营商环境局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建设,拟委托具备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该项目招标事宜,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比选。
一、比选工作说明
(一)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备代理服务案例年限不低于三年;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比选内容(100分)
1.招标代理费报价(30分)。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要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在0.8%的得基本分20分,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下浮0.1%,加1分(最多加20分),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上浮0.01%,扣1分(扣完为止)。
2.招标代理方案(20分)。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方案进行评比: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方案的得20分;少一个方案扣4分,扣完为止。
3.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1)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5分)。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具有高级采购师证书(或招标师证书)、从事政府采购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须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同时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得5分。
(2)代理机构负责人(10分)。代理机构负责人具有高级采购师证书(或招标师证书)、从事政府采购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须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同时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有1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3)专职技术人员(5分)。代理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获得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有1个得0.5分,最多得5分。
以上人员资格得分不重复计算。
4.以往案例业绩(10分)。根据代理机构的2018年的代理政府采购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10分。需要提供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中标公告的截图。
5.代理服务开标场地(2分)。具备2个开标厅4个评审室的得2分,具备1个开标厅2个评审室的得1.5分,具备1个开标厅1个评审室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6.技术实力(18分)。2016年至今参与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制度咨询论证工作、书面调研,以及协助草拟政府采购文件范本(须提供省财政厅文件复印件),有1个得3分,最多得18分。
本次比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综合评分法,最终将确定1家中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与之签订采购代理协议。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本次的中选代理机构。如有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由市营商环境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二次报价再比选。如果排名靠前的中选代理机构主动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代理协议的(应提供盖章的书面声明),可以确定在剩余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中得分最高的为候选中选代理机构。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22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三、比选时间地点及提交比选材料和注意事项
(一)比选时间。2019年10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二)比选地点。市营商环境局五楼小会议室。
(三)比选材料报送。参谈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于开标前3小时将比选内容材料加盖鲜章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后送交到市营商环境局网管科,过时拒收。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参加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研阅比选公告所有的内容,如果未按照比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责任由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负。
四、签订代理协议
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选后5个工作日与本局签订代理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治;电话:0833-2495357,15281988222。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